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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修法“警告”軍公教 被批是“東廠復辟”
【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李名】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9日開會審查“國家安全法”修正案,初審通過條文對所謂軍公教涉“共諜”進行了嚴格規范。
臺“立法院”9日通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所提修正動議,規定“民眾不得為恐怖組織、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委托之機構、民間團體、個人,刺探、收集、泄露或交付關于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書、消息、物品或電磁記錄,或發展組織”。香港中評社稱,規范內容與日前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人卷入“共諜案”情節相符,宛如“王炳忠條款”。2017年12月,王炳忠等人遭質疑涉入所謂“陸生共諜案”,違反臺“國安法”之“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搜集傳遞公務秘密”,但只以證人身份被帶走調查。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質疑稱,“恐怖組織”的定義太廣泛,此前勞工為反對“一例一休”表達抗議,也有被歸類為“恐怖組織”的疑慮。
9日初審通過的“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同時規定,在職、退休軍公教人員因涉“共諜案”且經判刑定讞者,將喪失月退俸,并追繳犯罪時已領取的退俸。臺灣自由電子報稱,前“馬祖防衛司令部”退役少將許乃權涉入“最大共諜網”,被判刑2年10個月,去年刑滿出獄后尚能領取七成、7萬多元新臺幣的月退俸,成為修法契機。列席的“國防部”官員則建議視刑度輕重減少退俸,但民進黨聲稱完全不能接受,“關完3年后政府還要養他一輩子,不敢背書”。
律師林憲同認為,“國安法”是解嚴后替代戒嚴的法律,針對的是中國大陸,但它違背法治程序,成為政治迫害工具。中時電子報的一篇評論稱,民進黨執政后打著“轉型正義”的旗幟,但社會并沒有和解的暖意。“國安法”修法以及“促轉條例”等通過,被外界批為“東廠復辟”。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臺當局修法 東廠復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