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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回應“買車門”:我以人格擔保 絕無此事

2015年12月31日 15:10 | 來源: 搜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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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而且以人格和法律責任擔保的是,完全是造謠,絕無此事”,科普作家方舟子告訴搜狐新聞,“王志安的目的是‘以謠言倒逼真相’,想用造謠逼我們泄露安保細節,我們是不會上當的。”

  從12月25日開始,央視調查記者王志安接連公布發票等書面材料,證明因方舟子遇襲而建立的“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資金”(下簡稱“安保資金”)或遭貪污挪用,被該資金管理人、律師彭劍用于為自己律所購買轎車。該資金的主要受益人方舟子認為這是誹謗,安保資金有內部監管,但為避免泄露安保細節,安保資金不會公布賬目,監管小組成員和財會人員身份也不會公開。此外,之前常被問及的打假資金早已解散。

  王志安則對搜狐新聞表示,他所出示的證據絕對真實,來源也正當合法。

王志安公布的購車發票,購貨單位為北京華歡律師事務所。 

王志安獲得的刷卡記錄單上的卡號和手寫簽名指向刷卡人為彭劍。

王志安稱,這份顯示彭劍替北京華歡律師事務所付購車款的證明顯示其繞開公務賬戶管理規定,貪污安保資金。

安保資金募集公告顯示,以彭劍為戶名的尾號1197北京招行一卡通賬戶恰恰是其在網上公布的資金募集賬戶。

  方舟子:若安保資金賬目和工作人員身份公開會招致人肉、騷擾、抹黑

  關于“王志安曝方舟子涉嫌伙同律師‘詐騙’、律師挪用款項買車”的相關報道熱傳網絡后,方舟子正面就此回應了搜狐新聞,而另一主要當事人彭劍在短信回復中寫道:“你先查清王的‘證據’來源哪里,何種方式獲得,查清、告知我之后,我再回答你的問題。”

  以下為搜狐新聞與方舟子問答全文實錄:

  搜狐新聞:您是否知曉彭劍律師為律所買車一事?包括他通過代付款協議,繞開公務賬戶的過程?

  方舟子:一個律所買車是再正常不過的,但是這是與我無關的私事,我不了解也無權披露一個律所的買車情況。我知道、而且可以以人格和法律責任擔保的是,王志安所謂彭律師貪污安保資金為其律所買車,完全是造謠,絕無此事。

  補充一下:王志安所說的買車問題,是在2012年海淀經偵、地稅局查賬之前發生的事,也就是說,如果真發生過買車一事的話,公安、稅務都不認為是問題,都被認為是安保的正常開支。(此段補充內容發于30日晚間10時許)

  搜狐新聞:據您了解,王志安先生曝光的購車發票、以及有彭劍律師簽名的刷卡簽字單據是否真實?

  方舟子:對這些票據的真實性我無從判斷。假如這些票據是真實的,王志安通過什么途徑得到?他在微博上聲稱花了巨款從線人那里獲得,那么他是否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其線人是否涉嫌非法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搜狐新聞:彭劍律師曾公開表示安保資金銀行賬戶是自己的,但“即便是他,動款也并不容易,銀行卡,存折由專人管理”,請問專人是誰?如何進行日常管理?如果彭劍律師需要刷卡,他拿到卡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方舟子:安保資金有專門的財會人員在管理,是誰我知道,但是不能公開,因為一公開,此人必定會像彭律師那樣遭到那些對我恨之入骨的人的人肉、騷擾、抹黑。我不參與安保資金的具體管理,對具體的程序我不清楚。但是我知道的是,在2012年羅永浩向海淀公安局、地稅局舉報“安保資金詐騙”后,海淀公安局經偵大隊、地稅局派人去查過安保資金的賬目,都沒有發現問題。最近安保資金監管小組也剛剛查過安保資金帳目,也沒有發現有什么問題。所以不管程序如何,結果是清楚的,那就是沒有問題,不存在所謂貪污。

  搜狐新聞:王志安先生提出,彭劍律師買車用募集捐款的1197賬戶付完179392元購車款后,余額90.14元,這一數據是否屬實?

  方舟子:我不參與安保資金的管理,沒有看過安保資金的賬目,所以我無法判斷王志安所說是否屬實,假如屬實的話,王志安是通過什么途徑得到這些連我都不知道的賬目的?其實大家想想,就會覺得王志安的說法非常可笑。2010年9月我遇襲之后的十幾天,是我一生中最危險的時期,案子未破,不知有無后續襲擊,不知會不會襲擊家屬,安保資金剛募集,專職安保人員未到位,都靠彭律師及其律所員工義務當安保。王志安卻造謠彭律師當時迫不及待把募款幾乎全貪污了給自己買車,沒有任何錢用于安保,置我個人和家屬安危于不顧,我還容忍這種做法,這不是非常荒唐嗎?

  搜狐新聞:王志安先生也稱打假資金和安保資金并未分戶管理,而安保資金也有部分被用于您網購、充值話費、支付保姆傭金、甚至彭劍律師為自己的車加油等,這些情況是否均存在?

  方舟子:安保資金的所有開支都用于安保工作,沒有一分錢用于我的個人生活支出,沒有一分錢用于我的網購、充值話費、支付保姆傭金等等,那些費用全是我自掏腰包。王志安所言純屬造謠。我也相信彭律師不會也不可能用安保資金為自己的車加油,除非是當時彭律師的車被征用來做安保,才有可能報銷當時的車油費用。

  搜狐新聞: 王志安先生發文質疑,彭劍律師私自動用安保資金善款,您便是受害者,為何不追究彭劍律師而斥責他,對此您作何回應?

  方舟子:如果彭律師真的濫用、貪污安保資金,我是受害者,我當然要追究他的責任。但是彭律師并沒有濫用、貪污安保資金,我為什么要斥責他?難道配合王志安造謠?

  搜狐新聞:安保資金監管小組成員至今沒有公開(甚至有人質疑他們并不存在,如何證明這些人的存在?),賬目也不公開,從公眾的角度看,安保資金實際上處于無人監管狀態。與公益性基金必須接受公眾監督的原則不符,也引起巨大爭議,以后有沒有可能公開?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獲得公眾的信任?

  方舟子:安保資金不是公益基金,甚至連基金都不是,它就是一個類似于私人贈予性質的資金募集。安保資金的背景是,2010年8月底我遭遇雇兇襲擊后,很多人擔心我的生命安全,紛紛表示要捐款給我請保鏢,有一個人甚至專程從上海趕來要當面給我一百萬元。但是我不愿接受任何捐贈,全都拒絕。彭律師才發起安保資金募集,由他來管理、負責我的安保工作。如果信任彭律師就捐,不信任就不捐,不存在獲得公眾信任的問題。

  募集時已聲明為了避免泄露安保細節,不會公布帳目,但是會有一個內部的監管小組來監督安保資金的使用。所以有人現在要求公布賬目,完全是無理取鬧。如果公布賬目,不僅會泄露安保細節,還可能泄露我個人隱私,所以我反對公布賬目,如果要公布賬目,我就不再接受安保資金提供的安保。監管小組成員都有誰我當然知道,但是我也反對公開他們的身份,因為一旦公開,他們也必定會像彭律師那樣遭到那些對我恨之入骨的人的人肉、騷擾、抹黑。

  搜狐新聞:關于打假資金的賬目公開問題,彭劍律師曾在2012年3月回應羅永浩先生稱“可能近期、幾個月”,之后卻也杳無音信,至今又過去三年多,這個賬目還有可能公開嗎?

  方舟子:打假資金是另外一個無關的問題,它是用來資助因為打假而遭遇惡意訴訟的,受益人除了我還有別人,也資助過造假的受害者維權行動。它的賬目可以公布,但是我也不參與該資金的管理,無從回答何時公布。實際上這個資金早已解散,公不公布有何重要性?

  (注:公布于“科技打假資金募集小組”網頁上的《科技打假資金募集小組通報》顯示,該小組于2006年11月6日組建,成員有何祚庥、郭正誼、袁鐘、司馬南四人,11月22日,袁鐘因現任職務不適宜參與組織募捐活動退出該小組。)

  搜狐新聞:我們也看到網上一直是您在回應,真正的當事人彭劍律師為什么不出聲?

  方舟子:彭律師早已不在網上活動,也不回應網上的爭論。王志安等人之所以攻擊、抹黑安保資金和彭律師,矛頭實際上指的就是我,目的是借此攻擊、抹黑我,不僅王志安誹謗我“詐騙”,那篇傳播很廣的所謂報道用的標題也是“方舟子涉嫌詐騙”,我當然有義務有必要加以還擊。我已在北京海淀法院起訴王志安損害名譽權,法院已立案受理,但是王志安提起管轄權異議,要拖一拖才會開庭。我還將對王志安提起刑事自訴,他的謠言已被幾百家網媒轉發,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夠得上量刑定罪標準。

  搜狐新聞:您說以人格和法律責任擔保彭律師貪污買車是造謠,但您的對手一直在出示書面證據,而您這邊暫時還都是言語上的回應,彭律師本人更沒有發聲,請問是否有可以證明王志安是在造謠的其他有力證據?

  方舟子:如果王志安真有什么證據證明彭劍貪污或我詐騙,歡迎他向司法機關報案或到法庭上作為被告證據出示。我們當然有證據證明其造謠,但是出示這些證據會涉及泄露安保細節,不會在網上出示,只會提供給司法機關。王志安的目的是“以謠言倒逼真相”,想用造謠逼我們泄露安保細節,我們是不會上當的。

  王志安:調查資金挪用一事已有五個月

  接連在微博上公布包括購車發票、刷卡記錄單等書面材料的王志安,昨晚(12月30日)也再次出招,稱當天下午在彭劍位于北京東南三環某小區的住宅地下車庫中發現了涉事轎車蹤跡,“14區二層201車位的這輛車,就是華歡律師事務所主任彭劍貪污安保資金為華歡律師事務所購買的大眾斯柯達汽車,幾天前我就來過,當時這個車位是空的,說明這輛車被頻繁使用,今天逮到了”。

  王志安告訴搜狐新聞,關于安保資金被挪用一事的調查,他已進行5個多月,目前不能透露除公布資料之外的細節,但可以保證證據收集手段合法并且真實。同時,他也就曝光方舟子始末的相關問題做出回應,部分實錄如下:

  搜狐新聞:您的主要證據是發票,方舟子的粉絲質疑運通博達斯柯達資料外泄,銷售財務人員涉嫌犯罪。

  王志安:那讓他去查好了,他們瞎猜什么啊?他們怎么知道我通過什么途徑獲得的啊?我獲得的方法有一萬種,他怎么知道的?說不定還是彭劍給我的呢,他怎么不懷疑是彭劍給我的呢?他要想證明我非法取證,他應該自己去舉證,去告我啊,告我非法取證,瞎懷疑有什么用。

  搜狐新聞:方舟子說對您的民事訴訟已經立案,是怎么回事?

  王志安:他半年前就說要起訴我名義侵權,起訴原因是我發現了他有一些違法犯罪的證據。我在網上說他涉嫌詐騙,正好武漢市警方正在調查他。我說他涉嫌詐騙,他就跳起來了,他就說要告我起訴我侵犯他名義權。那證據我披露出來的大家都看到了吧?他是不是涉嫌詐騙呢?對不對?他這叫惡人先告狀。

  因為他自己有個安保資金打假資金,然后他可以隨便起訴別人折騰別人,他不在乎,因為有律師還有人給他出錢,所以很多人就怕跟他糾纏。因為你糾纏不起嘛,你要打官司要花金錢要花精力。

  他不怕,因為有人支持他。然后別人跟他打官司他又說:你看又有人來禍害我了。所以很多人就怕跟他糾纏。而且他在網上四處跟人碰瓷,告這個告那個的,很多人怕他,他就覺得好像是他這套邏輯就可以通行天下,沒有人可以收拾他。

  但是我就不信這個邪,我就要調查他的問題,我調查完了就要把他送到監獄里面去。我手上的證據能證明,他們都是屬于詐騙犯,不是“嫌疑組織”。

  搜狐新聞:您跟他有什么私人恩怨嗎?

  王志安:我跟他沒什么私人恩怨。過去我跟他都是認識的熟人,也算是朋友,因為都是做科普、崇尚科學、支持轉基因。后來我在交往過程中發現他人品有問題。

  他最大的問題就是報復心強,他打假的時候是先恨上這個人再羅織證據,因為我們每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中間,要使用顯微鏡來看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問題。他本人是個體制外的人,他可以不受任何規則和約束,除了法律以外。

  我們這些做記者、學者、老師或者官員,多多少少受到約束。我跟他本身沒有私人恩怨,我就是認為這個人是中國科普界的一個敗類,需要有人去收拾他。

  (注:方舟子在回應騰訊探針時,就兩人恩怨來源表示: 2013年的時候,王志安有一個好朋友中國農大副教授朱毅因為替膠原蛋白保健品站臺,被我批了。王志安替朱毅出頭,跟我叫板,說我要能查到朱毅的論文有問題才算本事,沒想到我還真就查出了朱毅的博士學位論文和學術期刊論文都存在造假、灌水等大量問題,王志安惱羞成怒,從那以后就幾乎天天在網上造謠、誹謗我。后來王志安被發現下載并在微博上推薦一部同性戀淫穢視頻,他辯解說是要研究云技術,遭到我的諷刺,他就對我攻擊得更厲害了。他發現造謠、攻擊我沒什么用,就轉而造謠、攻擊安保資金和與我有關的人,包括彭劍律師,其矛頭實際上還是針對我的。

  12月31日上午,王志安就方舟子上述言論回應搜狐新聞:他胡說八道呢,朱毅的論文他純屬構陷,朱毅網上說話和他一語不合,他就去查人家論文。后中科院植物所組成論文審查委員會重新審核,結論是雖有瑕疵但屬于合格,也沒有什么所謂的抄襲。方舟子的打假一貫是報復性打假,誰得罪他他就用顯微鏡查人家。第二件事方舟子就更無恥了,當時我是在研究云盤問題的選題,方一直構陷我是同性戀,我一直要起訴他還沒來得及呢,這次一起算總帳。)

  搜狐新聞:方舟子說您離職央視跟他有關,是這樣的嗎?

  王志安:(笑)怎么可能。第一,我現在沒有離職;第二,我離不離跟他有啥關系啊。雞打鳴太陽出來,并不是說太陽出來是雞打鳴打出來的。他就是那個打鳴的公雞,他就是認為太陽出來是他打鳴打出來的。

  搜狐新聞:接下來的證據會集中在哪方面?

  王志安:他貪污安保資金買車,我只披露了第一批證據,就是購車的發票。這些發票非常清晰地顯示車的購買款是來自安保資金,而且也有重要知情人跟我爆料他的賬戶買完了之后就剩90塊錢了。所以這筆錢肯定來自于安保資金,而且他買車發票的抬頭是華歡律師所,這些證據已經證實了他貪污安保資金買車的事實。

  安保資金你能干什么呢?雇保鏢啊,或者買安保器材可以理解,華歡律師事務所憑什么用安保資金買車?彭劍不過是安保資金的管理人,你怎么能給自己的律所買車呢?這種事情不是貪污就是侵犯就是挪用。這僅僅是證據的第一部分,關于他們貪污的這輛車我還會有其他證據,他的這個安保資金還有其他很多很多的問題。

  搜狐新聞:所以后續除了車之外還會有其他關于挪用安保資金的事實?

  王志安:對。還會有很多很多,慢慢放,我都調查他5個月了,現在才開始放。

  搜狐新聞:為什么不報警?

  王志安:“徐土豪”向武漢警方報警了,有什么用呢?警方都沒立案。

  (注:“徐土豪”網名@烹肘 ,真名徐波。12月30日午間他發微博稱:“被騙300萬的徐波實名指控方舟子伙同彭劍以安保為名詐騙,已報警,這還不叫涉嫌?有責任我承擔,我出庭作證。彭劍通過助手轉了幾十萬給方舟子的老婆劉菊花,你方舟子還有臉自稱沒嫌疑?警方說你沒嫌疑了嗎?”,回復網友時他還稱“我說話就是證據,警方認可。”)

  搜狐新聞:方舟子說安保資金不是公益基金,甚至連基金都不是,它就是一個類似于私人贈與性質的資金募集。彭律師發起安保資金募集,由他來管理、負責方的安保工作。如果信任彭律師就捐,不信任就不捐,不存在獲得公眾信任的問題。

  王志安:方說安保資金是“私人贈予”,贈予給誰了?給方嗎?他自己從來沒承認過。給彭劍了嗎?彭也沒承認過。這其實就是當時有意設計好的,規避監管的手段。

  方說彭劍募集資金用于他個人安保是瞎說,因為這個資金的募集公告明確提到受益人不只有方一個人,還有其他不特定對象,包括方玄昌。方老想讓大家誤以為安保資金給他個人捐助的,所以怎么花都無所謂,但其實不是。這個資金如果不是他個人的,隨便使用揮霍或者私分的話,是不是貪污?

  搜狐新聞:方舟子反擊說您在“線人身上也花了不少錢”,是玩笑話還是真的?

  王志安:這話有問題嗎?這說明我這個人不計個人得失,我愿意為了公眾的利益,我花幾個錢搞調查。

  搜狐新聞:方舟子說還要對您提起刑事自訴,您看到了嗎?

  王志安:我看到了啊。他告才好呢,他如果刑事自訴的話,我就會申請法庭來調查,申請法院來調查他所有的銀行流水,如果那樣事情就大白于天下了。那個時候被抓起來的就不是我,而是他。

  事件回顧:王志安微博爆料稱方舟子涉嫌詐騙

  12月25日王志安就曾在微博向方舟子約戰,稱已掌握彭劍貪污、挪用安保資金的若干證據,兩天后,他通過長微博指出,方舟子的律師彭劍,即北京華歡律師事務所主任,2010年8月發起成立安保資金至今,募集資金600萬左右,但僅在2012年3月13日公布過一次支出數據,“安保資金有很大一部分被騙子直接貪污了”。

  文中一張2010年9月20日的機動車銷售發票顯示,北京市華歡律師事務所從北京一家4S店購買一輛大眾斯柯達轎車,刷卡記錄單上的卡號和手寫簽名指向刷卡人為彭劍。王志安指出,這筆179392元的購車款來源于網友捐贈的安保資金,而據仍能查到的安保資金募集公告,以彭劍為戶名的尾號1197北京招行一卡通賬戶(下簡稱“1197賬戶”)恰恰是其在網上公布的資金募集賬戶。另一份代付款證明可見,是由彭劍替北京華歡律師事務所付購車款,王志安稱,此舉繞開公務賬戶管理規定,使得“網友們捐助給安保資金的善款,搖身一變成了彭劍為自己律所買車的贓款”。

  在12月29日公布的第二份補充材料中,王志安介紹,彭劍的1197賬戶從2006年起就作為另一個同類性質的“打假資金”的募集賬戶,但“打假資金”和“安保資金”從未區分賬戶進行管理,彭劍買車之時,兩項資金合計募集211917.91元,說明“彭劍貪污的不僅僅是安保資金,也包括一部分打假資金。”

  他公布的一份捐款人和彭劍郵件往來內容顯示,捐款人劉宇因捐贈善款未被公示而詢問彭劍,彭劍解釋,工作人員誤以為是彭劍個人款項,為此道歉。同時,王志安對用安保資金買車是否符合募集通告承諾提出質疑,通告稱“接收的款項不用于受保護人士的任何個人生活開支”,他認為,若給方舟子購買專車,就屬用于私人消費。

  被王志安多次提及的這份《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資金募集活動通告》仍可以于“科技打假資金募集小組”網頁上查到。其中寫明是為保障方是民、方玄昌等科技打假人士的人身安全、以彭劍個人名義發起,向監管小組公開賬目并接受監管小組的監督。《重要通報》欄目中落款日期為2012年3月29日的《釋義》,也指出“不存在向捐款人或社會公眾公開支出賬目的說法”。

  另一份今年10月15日的《彭劍對劉某“律師函”的答復》中,彭劍確認了關于安保資金的三個 “不予公開”,分別是使用明細、支出金額的明細,安全保衛工作的工作細節情況。監管小組成員組成信息,他也認為不宜公開,若有國家機關調查則會配合。

編輯:玄燕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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